批判孔子学说 清洗民族灵魂(一)
2007-09-01 02:09:30.0
批判孔子学说  清洗民族灵魂

 

郭绍明

 

编者按:研究孔子学说和传统文化的学者郭绍明先生的文章《批判孔子学说  清洗民族灵魂》对孔子学说的产生、发展和历史作用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现在必须彻底批判孔子学说。全文较长,我们将分五期连载。

 

内容提要:本文用大量的事实阐述了孔子学说产生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孔子创立自己学说的目的,以及孔子学说在封建社会统治地位是如何确立的;分析了孔子学说的本质和维护、巩固封建专制制度的历史作用,回顾了五四运动时期对孔子学说的批判;说明了对孔子学说进行彻底批判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孔子  孔子学说  儒家思想  传统文化  周公

 

 

孔子学说是中国封建社会文明的理论基础。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统治者一直把孔子的学说作为官方理论不断地宣扬、发展、完善,真可谓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即使不识字的黎民百姓,也懂得孔子是至圣先师,必须按孔子的教诲去作。孔子在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中起着无比巨大的作用。以孔子学说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渗透到了中华民族几乎每一个人的灵魂之中。

1840年以前,我国一直处在封闭的封建社会中。悠久的大一统的历史,使我们的先人产生了惟我独尊的天朝心态,一直把孔子的学说奉为至善至美的瑰宝。客观上说,没有不同的思想观念体系对照,也难于看出孔子学说的糟粕。1840年以后,外国侵略者的坚船利炮打进来了。过去一直是周边国家来朝拜进贡的天朝帝国,在西方人面前受尽了屈辱。连东边的近邻日本,本来是向我们学习的,也在甲午海战中打败了我们。忧国忧民的志士仁人开始思考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寻找救国救民的道路。孔子学说受到怀疑了,以至在1919年的五四运动中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批判。思想解放的先驱们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于是,对孔子学说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五四运动至今,80多年又过去了。我们正在实行改革开放,进行现代化建设。改革越深入,开放越扩大,现代化事业越发展,清除孔子学说的糟粕,克服它的巨大的消极影响,就显得越来越迫切,越来越重要。现代化的成果不仅仅表现在经济方面,还应该表现在精神方面和思想观念方面。而且,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思想观念又是促进经济建设、促进物质财富生产和社会全面进步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对孔子学说继续进行批判、从中华民族的灵魂中清除污泥浊水是非常必要的。

 

一、孔子学说产生的社会历史环境

我国的原始社会和西方的原始社会一样,社会秩序是通过两种办法来维持的。一是利用对部落、氏族神灵和图腾的崇拜,一是利用血缘辈分关系。高级哺乳动物就是用血缘关系来维持其群体秩序的。无论对于动物还是对于人,血缘关系都是自然界给予的维持群体秩序的一种恩赐。在我国的商朝,这两种办法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神灵的力量主要表现在决定国家的生产、战争、祭祀等重大活动上;而血缘关系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权力的传承上。

商朝人很尊重天神和地祗。天神就是主宰人间万物的至高无上的上帝。地祗是山川之神。商朝人卜辞中有“贞我受黍年”、“贞其登黍”、“贞弗也”、“贞受稻年”、“贞弗其受稻年”、“贞今岁受禾”、“贞麦”等等。“贞”就是问的意思。问谁呢?问帝,问上帝。“帝其命雨”、“帝命雨弗足其年”、“贞帝其降堇”、“帝降若”、“帝降不若”。若就是祥瑞。商朝人认为自然灾害是上帝所降,吉祥幸福也是上帝所赐。上帝至高至大,可以扬善惩恶。根据出土文物和文献的记载,在商朝,几乎无事不占卜。《史记·龟策列传》说:“自古圣王,将建国受命,兴动事业,何尝不宝卜筮以助善?唐虞以上,不可记已。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涂山之兆从,而夏世启;飞燕之卜顺,故殷兴;百谷之筮吉,故周王。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耆,不易之道也。”龟筮的结果作为一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即上帝的启示,比人的决断更有权威。根据罗振玉、王襄诸人的研究,商代的贞卜有十二类:

第一,卜祭之类。

第二,卜告之类。

第三,卜(?)之类。

第四,卜行止之类。

第五,卜田渔之类。

第六,卜征伐之类。

第七,卜年之类。

第八,卜雨之类。风、雪、霉(雾)附焉。

第九,卜霁之类。

第十,卜瘳之类。

第十一,卜旬之类。

第十二,杂卜之类,凡不属于上列之十一类,及不易识别之辞,

皆入此类。

这十二类包括了祭祀、生产、天象、战事等等。商朝人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重大活动,几乎都要通过占卜得到神的启示才能进行。殷商时代可以称为占卜的时代。

在我国古代政治权力的递承上,神灵的力量倒没有多大的作用,到了商朝更是越来越明显地以血缘关系为依据。相传黄帝的政权传到帝喾,帝喾传到帝挚。帝挚就是帝尧。尧为陶唐氏,所以称唐尧。当时黄河洪水泛滥成灾。帝尧征询众人意见,谁能治水?大家推荐鲧。帝尧就让鲧负责治水。鲧用堵塞的办法,多筑堤坝,但屡被洪水冲溃。经过9年努力,仍未成功。帝尧非常焦虑,加上年事渐高,决定找一个人来接续他的王位。帝尧征询四方诸侯之长的意见,他们一致推举虞舜。虞舜生在姚墟,所以又姓姚。帝尧了解到虞舜的品德高尚,便令他主持政事。舜辅助尧20年。尧年老时,让位于舜,叫他代天子行事。又过了8 年,尧去世。舜让位于尧的儿子丹。可是诸侯不朝丹而朝舜。舜为众望所归,只好即位。这就是历史传说中有名的“尧舜禅让”。舜用鲧的儿子禹治水。禹采用疏导的办法,取得成功。舜去世后,诸侯拥戴禹继立为天子,建立了夏朝。本来,舜、尧、禹的权力继承并不是按血缘关系进行的。但到了夏朝,就按血缘关系进行了。夏禹死后,有一段很短的时间,由益代行政事。但诸侯怀念禹的功德,都拥戴禹的儿子启而不拥戴益。于是,启代益继位为天子,从此开始形成“父死子继”的权力继承原则。但在夏朝又不是完全的“父死子继”,还有“兄终弟及”。夏启在位9年,死后,启的儿子太康立。太康死后,把权力传给弟弟仲康,仲康再传给儿子相。“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都是以血缘辈分关系为依据来解决权力继承问题。到了商朝,商汤去世后,因为汤太子太丁早死,商汤的辅相伊尹就立太丁之子甲为天子。伊尹作了一篇训辞,训诫太甲效法汤王,处处虚心,访求贤人,接受人家的劝告,不可饮酒,不可狂歌,不可贪财,不可好色。可是,太甲不听伊尹的训诲,大乱法度。于是,伊尹将太甲放逐于桐宫,让他自省悔过,然后立太甲的叔父外丙为天子。太甲被幽禁在桐宫6年,表示悔过,伊尹又将太甲迎回复位。所以,商朝的王位继承是 “兄终弟及”为主,“父死子继”为辅。无论如何,按血缘辈分的原则传承权力,实际上弱化了帝作为主宰人间的神的力量,而强化了血缘关系的作用。

周朝取代商朝后,社会发生了一项极其深刻的变化,这就是周朝统治者吸取殷商灭亡的教训,为解决权力继承问题而创建了封建宗法制度。周朝社会制度的改革主要是按周公姬旦的思想进行的。姬旦是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的弟弟。周文王去世后,他的次子姬发继立为西伯,也就是周武王,即位于新都镐京。周武王西伯发以太公望为师,让他的兄弟周公即姬旦、召公、毕公高等辅政。周公旦在政治制度上的改革主要有三项:第一,废除“兄终弟及”的王位继承法,改为“父死子继”的办法。殷商的权力继承曾采用“兄终弟及”的办法,兄弟一辈传完后,再采取“父死子继”的办法。这种办法有两个弊病,一是兄弟属于同辈,年龄相差不大。采用“兄终弟及”的办法继承权力,每个人在位的时间不长,不利于统治集团地位的巩固。二是权力在兄弟之间传尽之后再传到儿子一辈,所传的子往往不是长兄之子,而是小弟之子,没有严格的嫡庶之分,容易引起争夺继承权的内讧。相传商朝中丁之后的九世之乱,就是由此引起的。为了避免统治集团内部的纷争,周公旦不再采用“兄终弟及”的办法,而只是采用“父死子继”的办法。周公旦协助武王消灭了商纣王,功劳最大。武王去世后,按先前的制度,周公旦应继武王登上王位。但是周公旦没有这样做。他立武王的儿子诵为成王。在成王年幼的时候,由周公旦摄政,成王长大后再返政于成王。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自是以后,子继之法,遂为百王不易之制矣。”第二,严嫡庶之分。古人实行多妻制,按照制度规定周朝天子可以有一百多个妃子。儿子就有嫡生的,有庶生的。权力究竟传给嫡子还是传给庶子?这在周朝以前是没有解决的问题。周公旦按照“兄终弟及”的用意,采用长幼相及的排列顺序来确定嫡庶名分。“父死子继”辅之以嫡庶之别,权力继承的顺序就不会发生混乱了。第三,确定立嫡立庶的两个原则。当嫡子不止一个人,或没有嫡子,只有庶子,而庶子也不止一个人的时候,就要靠立嫡立庶的原则来决定。周朝有两个不成文的习惯:立天子以贵不以长,立继嗣以长不以贤。

周公旦借助血缘关系来解决权力继承问题,巩固统治集团的政治地位,并将它加以推广,演变成了遍及整个社会的封建宗法专制制度。这种制度把人与人之间自然的血缘辈分关系和社会生活中的政治关系有机地融合起来了。原始社会中由血缘关系表现出来的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变成了既由血缘关系也由社会政治关系表现出来的人身依附关系。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商人无嫡庶之制,故不能有宗法。藉曰有之,不过合一族之人奉其族之贵且贤者而宗之。其所宗之人,固非一定而不可易,如周之大宗、小宗也。周人嫡庶之制,本为天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复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则不为君统而为宗统,于是宗法生焉。”周谷城揭示了宗法制的实质:“宗法制于天然的血缘关系中,利用‘尊祖’的情绪,培植‘敬宗’的习惯。倘继祖之宗,被诸支庶所敬,则是无形之中,收了统治的效用;这于建立社会次序,何等重要!”周谷城把宗法制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治组织与家族组织合一”。父子关系、兄弟关系都是血缘关系,借用这种关系来确立政治权力继承的规则,就是把家族组织和政治组织重合起来了。只要在家族中取得“长”的地位,就能在家族中发号施令,行使自己的权力。如果家族的地位很低,那么,“长”的权力只能及于本家族中的成员。如果家族的地位很高,贵为皇族,那么“长”的权力就会被及行政管辖的疆域。周初大封同姓,“授土授民”,这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把家族组织与政治组织结合起来的尝试。天子和所封的诸侯都是子承父制,一代接着一代地永远传下去。诸侯的嫡次子被封为卿大夫,则另称呼为“别子”。别子死嫡长子继承其位称“大宗”。他们都是“百世不迁”的。但是,小宗传到第五代,就要将小宗所尊之祖迁到远祖所在的庙里去。不然,久而久之,小宗和大宗就会平起平坐,分不出贵贱,宗法制度内部的关系就会瓦解,统治集团的地位就会动摇。另一方面是“宗教与政治合一”。按照血缘关系确定权力继承秩序,划定贵贱尊卑等级,必须有一定的形式把它外化出来,使之合理化,这就是纷纭复杂的祭祀礼仪。《礼记·王制》上说:“支子不祭”。就是说,宗子有主祭的特权,而支子没有。但支子又不能不尊祖。支子要尊祖,就只有敬宗子。这样宗子的地位就通过行使主祭的特权而强化起来。宗子享有主祭特权的规定,配以小宗五世迁祖的规定,家族以致国家内部贵贱尊卑的等级序列就牢固地确定下来了。礼之重要,正在于此。

周朝的继统法逐渐演变成覆盖全社会的宗法制,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通过“授土授民”的方式建立起来的等级过分严密而又缺乏弹性的制度,从根本上说,是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适应的专制制度。周公旦创立的制度在社会生活比较简单的时期还是能够适应的。但是,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力的提高,人口的增加,社会行政管理职能的复杂化,周王朝逐步走向衰败了。为什么?因为周朝的制度在创立的时候并没有找到理论上的根据,没有经过哲学上的论证。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那样做,缺乏理论上的说明。同时,在家族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制度,还必须有许多过渡环节。周朝还缺乏这些过渡环节,所以,社会制度显得野蛮、狞厉。这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

孔子生活的时代,用他自己的的话说,叫做 “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礼崩乐坏。周朝周公旦在血缘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宗法政治制度、社会秩序遭到了极大的破坏。诸侯国内部为争夺继承权而互相残杀。如周桓王8年,鲁国的公子弑鲁隐公而立公子允,是为鲁桓公。周桓王10年,宋国宋殇公的族兄太宰华督弑殇公而立公子冯为宋庄公。诸侯国之间则更是互相征伐,争当霸主,纷乱不已。周王朝的威严扫地。管仲相齐,帮助齐桓公创立了霸业。齐桓公41年,管仲去世。两年后,齐桓公也去世。齐桓公的五个儿子争立,发生内乱。齐公子昭逃奔到宋国。宋襄公联合曹、卫、邾三国共同出兵护送公子昭回国即位,是为齐孝公。齐桓公称霸以后是晋文公称霸,然后又是秦穆公称霸等等。到了春秋末期,各国普遍发生了内乱。孔子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登上了社会历史的舞台。

 

 

(未完代续)

 

参考书目: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刘再复:《林岗:传统与中国人》

周桂钿:《中国传统哲学》

《中国古人论天》

陈致平(台湾):《中华通史》

王锐生 景天魁:《论马克思关于人的学说》

刘祚昌等:《世界通史(近代卷)》

 

(本文原载《太平洋论坛》杂志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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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6 17:4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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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孔子学说  清洗民族灵魂

 

郭绍明

 

编者按:研究孔子学说和传统文化的学者郭绍明先生的文章《批判孔子学说  清洗民族灵魂》对孔子学说的产生、发展和历史作用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现在必须彻底批判孔子学说。全文较长,我们将分五期连载。

 

内容提要:本文用大量的事实阐述了孔子学说产生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孔子创立自己学说的目的,以及孔子学说在封建社会统治地位是如何确立的;分析了孔子学说的本质和维护、巩固封建专制制度的历史作用,回顾了五四运动时期对孔子学说的批判;说明了对孔子学说进行彻底批判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孔子  孔子学说  儒家思想  传统文化  周公

 

 

孔子学说是中国封建社会文明的理论基础。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统治者一直把孔子的学说作为官方理论不断地宣扬、发展、完善,真可谓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即使不识字的黎民百姓,也懂得孔子是至圣先师,必须按孔子的教诲去作。孔子在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中起着无比巨大的作用。以孔子学说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渗透到了中华民族几乎每一个人的灵魂之中。

1840年以前,我国一直处在封闭的封建社会中。悠久的大一统的历史,使我们的先人产生了惟我独尊的天朝心态,一直把孔子的学说奉为至善至美的瑰宝。客观上说,没有不同的思想观念体系对照,也难于看出孔子学说的糟粕。1840年以后,外国侵略者的坚船利炮打进来了。过去一直是周边国家来朝拜进贡的天朝帝国,在西方人面前受尽了屈辱。连东边的近邻日本,本来是向我们学习的,也在甲午海战中打败了我们。忧国忧民的志士仁人开始思考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寻找救国救民的道路。孔子学说受到怀疑了,以至在1919年的五四运动中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批判。思想解放的先驱们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于是,对孔子学说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五四运动至今,80多年又过去了。我们正在实行改革开放,进行现代化建设。改革越深入,开放越扩大,现代化事业越发展,清除孔子学说的糟粕,克服它的巨大的消极影响,就显得越来越迫切,越来越重要。现代化的成果不仅仅表现在经济方面,还应该表现在精神方面和思想观念方面。而且,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思想观念又是促进经济建设、促进物质财富生产和社会全面进步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对孔子学说继续进行批判、从中华民族的灵魂中清除污泥浊水是非常必要的。

 

一、孔子学说产生的社会历史环境

我国的原始社会和西方的原始社会一样,社会秩序是通过两种办法来维持的。一是利用对部落、氏族神灵和图腾的崇拜,一是利用血缘辈分关系。高级哺乳动物就是用血缘关系来维持其群体秩序的。无论对于动物还是对于人,血缘关系都是自然界给予的维持群体秩序的一种恩赐。在我国的商朝,这两种办法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神灵的力量主要表现在决定国家的生产、战争、祭祀等重大活动上;而血缘关系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权力的传承上。

商朝人很尊重天神和地祗。天神就是主宰人间万物的至高无上的上帝。地祗是山川之神。商朝人卜辞中有“贞我受黍年”、“贞其登黍”、“贞弗也”、“贞受稻年”、“贞弗其受稻年”、“贞今岁受禾”、“贞麦”等等。“贞”就是问的意思。问谁呢?问帝,问上帝。“帝其命雨”、“帝命雨弗足其年”、“贞帝其降堇”、“帝降若”、“帝降不若”。若就是祥瑞。商朝人认为自然灾害是上帝所降,吉祥幸福也是上帝所赐。上帝至高至大,可以扬善惩恶。根据出土文物和文献的记载,在商朝,几乎无事不占卜。《史记·龟策列传》说:“自古圣王,将建国受命,兴动事业,何尝不宝卜筮以助善?唐虞以上,不可记已。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涂山之兆从,而夏世启;飞燕之卜顺,故殷兴;百谷之筮吉,故周王。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耆,不易之道也。”龟筮的结果作为一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即上帝的启示,比人的决断更有权威。根据罗振玉、王襄诸人的研究,商代的贞卜有十二类:

第一,卜祭之类。

第二,卜告之类。

第三,卜(?)之类。

第四,卜行止之类。

第五,卜田渔之类。

第六,卜征伐之类。

第七,卜年之类。

第八,卜雨之类。风、雪、霉(雾)附焉。

第九,卜霁之类。

第十,卜瘳之类。

第十一,卜旬之类。

第十二,杂卜之类,凡不属于上列之十一类,及不易识别之辞,

皆入此类。

这十二类包括了祭祀、生产、天象、战事等等。商朝人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重大活动,几乎都要通过占卜得到神的启示才能进行。殷商时代可以称为占卜的时代。

在我国古代政治权力的递承上,神灵的力量倒没有多大的作用,到了商朝更是越来越明显地以血缘关系为依据。相传黄帝的政权传到帝喾,帝喾传到帝挚。帝挚就是帝尧。尧为陶唐氏,所以称唐尧。当时黄河洪水泛滥成灾。帝尧征询众人意见,谁能治水?大家推荐鲧。帝尧就让鲧负责治水。鲧用堵塞的办法,多筑堤坝,但屡被洪水冲溃。经过9年努力,仍未成功。帝尧非常焦虑,加上年事渐高,决定找一个人来接续他的王位。帝尧征询四方诸侯之长的意见,他们一致推举虞舜。虞舜生在姚墟,所以又姓姚。帝尧了解到虞舜的品德高尚,便令他主持政事。舜辅助尧20年。尧年老时,让位于舜,叫他代天子行事。又过了8 年,尧去世。舜让位于尧的儿子丹。可是诸侯不朝丹而朝舜。舜为众望所归,只好即位。这就是历史传说中有名的“尧舜禅让”。舜用鲧的儿子禹治水。禹采用疏导的办法,取得成功。舜去世后,诸侯拥戴禹继立为天子,建立了夏朝。本来,舜、尧、禹的权力继承并不是按血缘关系进行的。但到了夏朝,就按血缘关系进行了。夏禹死后,有一段很短的时间,由益代行政事。但诸侯怀念禹的功德,都拥戴禹的儿子启而不拥戴益。于是,启代益继位为天子,从此开始形成“父死子继”的权力继承原则。但在夏朝又不是完全的“父死子继”,还有“兄终弟及”。夏启在位9年,死后,启的儿子太康立。太康死后,把权力传给弟弟仲康,仲康再传给儿子相。“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都是以血缘辈分关系为依据来解决权力继承问题。到了商朝,商汤去世后,因为汤太子太丁早死,商汤的辅相伊尹就立太丁之子甲为天子。伊尹作了一篇训辞,训诫太甲效法汤王,处处虚心,访求贤人,接受人家的劝告,不可饮酒,不可狂歌,不可贪财,不可好色。可是,太甲不听伊尹的训诲,大乱法度。于是,伊尹将太甲放逐于桐宫,让他自省悔过,然后立太甲的叔父外丙为天子。太甲被幽禁在桐宫6年,表示悔过,伊尹又将太甲迎回复位。所以,商朝的王位继承是 “兄终弟及”为主,“父死子继”为辅。无论如何,按血缘辈分的原则传承权力,实际上弱化了帝作为主宰人间的神的力量,而强化了血缘关系的作用。

周朝取代商朝后,社会发生了一项极其深刻的变化,这就是周朝统治者吸取殷商灭亡的教训,为解决权力继承问题而创建了封建宗法制度。周朝社会制度的改革主要是按周公姬旦的思想进行的。姬旦是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的弟弟。周文王去世后,他的次子姬发继立为西伯,也就是周武王,即位于新都镐京。周武王西伯发以太公望为师,让他的兄弟周公即姬旦、召公、毕公高等辅政。周公旦在政治制度上的改革主要有三项:第一,废除“兄终弟及”的王位继承法,改为“父死子继”的办法。殷商的权力继承曾采用“兄终弟及”的办法,兄弟一辈传完后,再采取“父死子继”的办法。这种办法有两个弊病,一是兄弟属于同辈,年龄相差不大。采用“兄终弟及”的办法继承权力,每个人在位的时间不长,不利于统治集团地位的巩固。二是权力在兄弟之间传尽之后再传到儿子一辈,所传的子往往不是长兄之子,而是小弟之子,没有严格的嫡庶之分,容易引起争夺继承权的内讧。相传商朝中丁之后的九世之乱,就是由此引起的。为了避免统治集团内部的纷争,周公旦不再采用“兄终弟及”的办法,而只是采用“父死子继”的办法。周公旦协助武王消灭了商纣王,功劳最大。武王去世后,按先前的制度,周公旦应继武王登上王位。但是周公旦没有这样做。他立武王的儿子诵为成王。在成王年幼的时候,由周公旦摄政,成王长大后再返政于成王。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自是以后,子继之法,遂为百王不易之制矣。”第二,严嫡庶之分。古人实行多妻制,按照制度规定周朝天子可以有一百多个妃子。儿子就有嫡生的,有庶生的。权力究竟传给嫡子还是传给庶子?这在周朝以前是没有解决的问题。周公旦按照“兄终弟及”的用意,采用长幼相及的排列顺序来确定嫡庶名分。“父死子继”辅之以嫡庶之别,权力继承的顺序就不会发生混乱了。第三,确定立嫡立庶的两个原则。当嫡子不止一个人,或没有嫡子,只有庶子,而庶子也不止一个人的时候,就要靠立嫡立庶的原则来决定。周朝有两个不成文的习惯:立天子以贵不以长,立继嗣以长不以贤。

周公旦借助血缘关系来解决权力继承问题,巩固统治集团的政治地位,并将它加以推广,演变成了遍及整个社会的封建宗法专制制度。这种制度把人与人之间自然的血缘辈分关系和社会生活中的政治关系有机地融合起来了。原始社会中由血缘关系表现出来的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变成了既由血缘关系也由社会政治关系表现出来的人身依附关系。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商人无嫡庶之制,故不能有宗法。藉曰有之,不过合一族之人奉其族之贵且贤者而宗之。其所宗之人,固非一定而不可易,如周之大宗、小宗也。周人嫡庶之制,本为天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复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则不为君统而为宗统,于是宗法生焉。”周谷城揭示了宗法制的实质:“宗法制于天然的血缘关系中,利用‘尊祖’的情绪,培植‘敬宗’的习惯。倘继祖之宗,被诸支庶所敬,则是无形之中,收了统治的效用;这于建立社会次序,何等重要!”周谷城把宗法制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治组织与家族组织合一”。父子关系、兄弟关系都是血缘关系,借用这种关系来确立政治权力继承的规则,就是把家族组织和政治组织重合起来了。只要在家族中取得“长”的地位,就能在家族中发号施令,行使自己的权力。如果家族的地位很低,那么,“长”的权力只能及于本家族中的成员。如果家族的地位很高,贵为皇族,那么“长”的权力就会被及行政管辖的疆域。周初大封同姓,“授土授民”,这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把家族组织与政治组织结合起来的尝试。天子和所封的诸侯都是子承父制,一代接着一代地永远传下去。诸侯的嫡次子被封为卿大夫,则另称呼为“别子”。别子死嫡长子继承其位称“大宗”。他们都是“百世不迁”的。但是,小宗传到第五代,就要将小宗所尊之祖迁到远祖所在的庙里去。不然,久而久之,小宗和大宗就会平起平坐,分不出贵贱,宗法制度内部的关系就会瓦解,统治集团的地位就会动摇。另一方面是“宗教与政治合一”。按照血缘关系确定权力继承秩序,划定贵贱尊卑等级,必须有一定的形式把它外化出来,使之合理化,这就是纷纭复杂的祭祀礼仪。《礼记·王制》上说:“支子不祭”。就是说,宗子有主祭的特权,而支子没有。但支子又不能不尊祖。支子要尊祖,就只有敬宗子。这样宗子的地位就通过行使主祭的特权而强化起来。宗子享有主祭特权的规定,配以小宗五世迁祖的规定,家族以致国家内部贵贱尊卑的等级序列就牢固地确定下来了。礼之重要,正在于此。

周朝的继统法逐渐演变成覆盖全社会的宗法制,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通过“授土授民”的方式建立起来的等级过分严密而又缺乏弹性的制度,从根本上说,是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适应的专制制度。周公旦创立的制度在社会生活比较简单的时期还是能够适应的。但是,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力的提高,人口的增加,社会行政管理职能的复杂化,周王朝逐步走向衰败了。为什么?因为周朝的制度在创立的时候并没有找到理论上的根据,没有经过哲学上的论证。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那样做,缺乏理论上的说明。同时,在家族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制度,还必须有许多过渡环节。周朝还缺乏这些过渡环节,所以,社会制度显得野蛮、狞厉。这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

孔子生活的时代,用他自己的的话说,叫做 “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礼崩乐坏。周朝周公旦在血缘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宗法政治制度、社会秩序遭到了极大的破坏。诸侯国内部为争夺继承权而互相残杀。如周桓王8年,鲁国的公子弑鲁隐公而立公子允,是为鲁桓公。周桓王10年,宋国宋殇公的族兄太宰华督弑殇公而立公子冯为宋庄公。诸侯国之间则更是互相征伐,争当霸主,纷乱不已。周王朝的威严扫地。管仲相齐,帮助齐桓公创立了霸业。齐桓公41年,管仲去世。两年后,齐桓公也去世。齐桓公的五个儿子争立,发生内乱。齐公子昭逃奔到宋国。宋襄公联合曹、卫、邾三国共同出兵护送公子昭回国即位,是为齐孝公。齐桓公称霸以后是晋文公称霸,然后又是秦穆公称霸等等。到了春秋末期,各国普遍发生了内乱。孔子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登上了社会历史的舞台。

 

 

(未完代续)

 

参考书目: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刘再复:《林岗:传统与中国人》

周桂钿:《中国传统哲学》

《中国古人论天》

陈致平(台湾):《中华通史》

王锐生 景天魁:《论马克思关于人的学说》

刘祚昌等:《世界通史(近代卷)》

 

(本文原载《太平洋论坛》杂志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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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孔子学说 清洗民族灵魂(一)
2007-09-01 02:09:30.0
批判孔子学说  清洗民族灵魂

 

郭绍明

 

编者按:研究孔子学说和传统文化的学者郭绍明先生的文章《批判孔子学说  清洗民族灵魂》对孔子学说的产生、发展和历史作用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现在必须彻底批判孔子学说。全文较长,我们将分五期连载。

 

内容提要:本文用大量的事实阐述了孔子学说产生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孔子创立自己学说的目的,以及孔子学说在封建社会统治地位是如何确立的;分析了孔子学说的本质和维护、巩固封建专制制度的历史作用,回顾了五四运动时期对孔子学说的批判;说明了对孔子学说进行彻底批判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孔子  孔子学说  儒家思想  传统文化  周公

 

 

孔子学说是中国封建社会文明的理论基础。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统治者一直把孔子的学说作为官方理论不断地宣扬、发展、完善,真可谓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即使不识字的黎民百姓,也懂得孔子是至圣先师,必须按孔子的教诲去作。孔子在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中起着无比巨大的作用。以孔子学说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渗透到了中华民族几乎每一个人的灵魂之中。

1840年以前,我国一直处在封闭的封建社会中。悠久的大一统的历史,使我们的先人产生了惟我独尊的天朝心态,一直把孔子的学说奉为至善至美的瑰宝。客观上说,没有不同的思想观念体系对照,也难于看出孔子学说的糟粕。1840年以后,外国侵略者的坚船利炮打进来了。过去一直是周边国家来朝拜进贡的天朝帝国,在西方人面前受尽了屈辱。连东边的近邻日本,本来是向我们学习的,也在甲午海战中打败了我们。忧国忧民的志士仁人开始思考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寻找救国救民的道路。孔子学说受到怀疑了,以至在1919年的五四运动中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批判。思想解放的先驱们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于是,对孔子学说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五四运动至今,80多年又过去了。我们正在实行改革开放,进行现代化建设。改革越深入,开放越扩大,现代化事业越发展,清除孔子学说的糟粕,克服它的巨大的消极影响,就显得越来越迫切,越来越重要。现代化的成果不仅仅表现在经济方面,还应该表现在精神方面和思想观念方面。而且,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思想观念又是促进经济建设、促进物质财富生产和社会全面进步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对孔子学说继续进行批判、从中华民族的灵魂中清除污泥浊水是非常必要的。

 

一、孔子学说产生的社会历史环境

我国的原始社会和西方的原始社会一样,社会秩序是通过两种办法来维持的。一是利用对部落、氏族神灵和图腾的崇拜,一是利用血缘辈分关系。高级哺乳动物就是用血缘关系来维持其群体秩序的。无论对于动物还是对于人,血缘关系都是自然界给予的维持群体秩序的一种恩赐。在我国的商朝,这两种办法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神灵的力量主要表现在决定国家的生产、战争、祭祀等重大活动上;而血缘关系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权力的传承上。

商朝人很尊重天神和地祗。天神就是主宰人间万物的至高无上的上帝。地祗是山川之神。商朝人卜辞中有“贞我受黍年”、“贞其登黍”、“贞弗也”、“贞受稻年”、“贞弗其受稻年”、“贞今岁受禾”、“贞麦”等等。“贞”就是问的意思。问谁呢?问帝,问上帝。“帝其命雨”、“帝命雨弗足其年”、“贞帝其降堇”、“帝降若”、“帝降不若”。若就是祥瑞。商朝人认为自然灾害是上帝所降,吉祥幸福也是上帝所赐。上帝至高至大,可以扬善惩恶。根据出土文物和文献的记载,在商朝,几乎无事不占卜。《史记·龟策列传》说:“自古圣王,将建国受命,兴动事业,何尝不宝卜筮以助善?唐虞以上,不可记已。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涂山之兆从,而夏世启;飞燕之卜顺,故殷兴;百谷之筮吉,故周王。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耆,不易之道也。”龟筮的结果作为一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即上帝的启示,比人的决断更有权威。根据罗振玉、王襄诸人的研究,商代的贞卜有十二类:

第一,卜祭之类。

第二,卜告之类。

第三,卜(?)之类。

第四,卜行止之类。

第五,卜田渔之类。

第六,卜征伐之类。

第七,卜年之类。

第八,卜雨之类。风、雪、霉(雾)附焉。

第九,卜霁之类。

第十,卜瘳之类。

第十一,卜旬之类。

第十二,杂卜之类,凡不属于上列之十一类,及不易识别之辞,

皆入此类。

这十二类包括了祭祀、生产、天象、战事等等。商朝人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重大活动,几乎都要通过占卜得到神的启示才能进行。殷商时代可以称为占卜的时代。

在我国古代政治权力的递承上,神灵的力量倒没有多大的作用,到了商朝更是越来越明显地以血缘关系为依据。相传黄帝的政权传到帝喾,帝喾传到帝挚。帝挚就是帝尧。尧为陶唐氏,所以称唐尧。当时黄河洪水泛滥成灾。帝尧征询众人意见,谁能治水?大家推荐鲧。帝尧就让鲧负责治水。鲧用堵塞的办法,多筑堤坝,但屡被洪水冲溃。经过9年努力,仍未成功。帝尧非常焦虑,加上年事渐高,决定找一个人来接续他的王位。帝尧征询四方诸侯之长的意见,他们一致推举虞舜。虞舜生在姚墟,所以又姓姚。帝尧了解到虞舜的品德高尚,便令他主持政事。舜辅助尧20年。尧年老时,让位于舜,叫他代天子行事。又过了8 年,尧去世。舜让位于尧的儿子丹。可是诸侯不朝丹而朝舜。舜为众望所归,只好即位。这就是历史传说中有名的“尧舜禅让”。舜用鲧的儿子禹治水。禹采用疏导的办法,取得成功。舜去世后,诸侯拥戴禹继立为天子,建立了夏朝。本来,舜、尧、禹的权力继承并不是按血缘关系进行的。但到了夏朝,就按血缘关系进行了。夏禹死后,有一段很短的时间,由益代行政事。但诸侯怀念禹的功德,都拥戴禹的儿子启而不拥戴益。于是,启代益继位为天子,从此开始形成“父死子继”的权力继承原则。但在夏朝又不是完全的“父死子继”,还有“兄终弟及”。夏启在位9年,死后,启的儿子太康立。太康死后,把权力传给弟弟仲康,仲康再传给儿子相。“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都是以血缘辈分关系为依据来解决权力继承问题。到了商朝,商汤去世后,因为汤太子太丁早死,商汤的辅相伊尹就立太丁之子甲为天子。伊尹作了一篇训辞,训诫太甲效法汤王,处处虚心,访求贤人,接受人家的劝告,不可饮酒,不可狂歌,不可贪财,不可好色。可是,太甲不听伊尹的训诲,大乱法度。于是,伊尹将太甲放逐于桐宫,让他自省悔过,然后立太甲的叔父外丙为天子。太甲被幽禁在桐宫6年,表示悔过,伊尹又将太甲迎回复位。所以,商朝的王位继承是 “兄终弟及”为主,“父死子继”为辅。无论如何,按血缘辈分的原则传承权力,实际上弱化了帝作为主宰人间的神的力量,而强化了血缘关系的作用。

周朝取代商朝后,社会发生了一项极其深刻的变化,这就是周朝统治者吸取殷商灭亡的教训,为解决权力继承问题而创建了封建宗法制度。周朝社会制度的改革主要是按周公姬旦的思想进行的。姬旦是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的弟弟。周文王去世后,他的次子姬发继立为西伯,也就是周武王,即位于新都镐京。周武王西伯发以太公望为师,让他的兄弟周公即姬旦、召公、毕公高等辅政。周公旦在政治制度上的改革主要有三项:第一,废除“兄终弟及”的王位继承法,改为“父死子继”的办法。殷商的权力继承曾采用“兄终弟及”的办法,兄弟一辈传完后,再采取“父死子继”的办法。这种办法有两个弊病,一是兄弟属于同辈,年龄相差不大。采用“兄终弟及”的办法继承权力,每个人在位的时间不长,不利于统治集团地位的巩固。二是权力在兄弟之间传尽之后再传到儿子一辈,所传的子往往不是长兄之子,而是小弟之子,没有严格的嫡庶之分,容易引起争夺继承权的内讧。相传商朝中丁之后的九世之乱,就是由此引起的。为了避免统治集团内部的纷争,周公旦不再采用“兄终弟及”的办法,而只是采用“父死子继”的办法。周公旦协助武王消灭了商纣王,功劳最大。武王去世后,按先前的制度,周公旦应继武王登上王位。但是周公旦没有这样做。他立武王的儿子诵为成王。在成王年幼的时候,由周公旦摄政,成王长大后再返政于成王。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自是以后,子继之法,遂为百王不易之制矣。”第二,严嫡庶之分。古人实行多妻制,按照制度规定周朝天子可以有一百多个妃子。儿子就有嫡生的,有庶生的。权力究竟传给嫡子还是传给庶子?这在周朝以前是没有解决的问题。周公旦按照“兄终弟及”的用意,采用长幼相及的排列顺序来确定嫡庶名分。“父死子继”辅之以嫡庶之别,权力继承的顺序就不会发生混乱了。第三,确定立嫡立庶的两个原则。当嫡子不止一个人,或没有嫡子,只有庶子,而庶子也不止一个人的时候,就要靠立嫡立庶的原则来决定。周朝有两个不成文的习惯:立天子以贵不以长,立继嗣以长不以贤。

周公旦借助血缘关系来解决权力继承问题,巩固统治集团的政治地位,并将它加以推广,演变成了遍及整个社会的封建宗法专制制度。这种制度把人与人之间自然的血缘辈分关系和社会生活中的政治关系有机地融合起来了。原始社会中由血缘关系表现出来的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变成了既由血缘关系也由社会政治关系表现出来的人身依附关系。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商人无嫡庶之制,故不能有宗法。藉曰有之,不过合一族之人奉其族之贵且贤者而宗之。其所宗之人,固非一定而不可易,如周之大宗、小宗也。周人嫡庶之制,本为天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复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则不为君统而为宗统,于是宗法生焉。”周谷城揭示了宗法制的实质:“宗法制于天然的血缘关系中,利用‘尊祖’的情绪,培植‘敬宗’的习惯。倘继祖之宗,被诸支庶所敬,则是无形之中,收了统治的效用;这于建立社会次序,何等重要!”周谷城把宗法制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治组织与家族组织合一”。父子关系、兄弟关系都是血缘关系,借用这种关系来确立政治权力继承的规则,就是把家族组织和政治组织重合起来了。只要在家族中取得“长”的地位,就能在家族中发号施令,行使自己的权力。如果家族的地位很低,那么,“长”的权力只能及于本家族中的成员。如果家族的地位很高,贵为皇族,那么“长”的权力就会被及行政管辖的疆域。周初大封同姓,“授土授民”,这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把家族组织与政治组织结合起来的尝试。天子和所封的诸侯都是子承父制,一代接着一代地永远传下去。诸侯的嫡次子被封为卿大夫,则另称呼为“别子”。别子死嫡长子继承其位称“大宗”。他们都是“百世不迁”的。但是,小宗传到第五代,就要将小宗所尊之祖迁到远祖所在的庙里去。不然,久而久之,小宗和大宗就会平起平坐,分不出贵贱,宗法制度内部的关系就会瓦解,统治集团的地位就会动摇。另一方面是“宗教与政治合一”。按照血缘关系确定权力继承秩序,划定贵贱尊卑等级,必须有一定的形式把它外化出来,使之合理化,这就是纷纭复杂的祭祀礼仪。《礼记·王制》上说:“支子不祭”。就是说,宗子有主祭的特权,而支子没有。但支子又不能不尊祖。支子要尊祖,就只有敬宗子。这样宗子的地位就通过行使主祭的特权而强化起来。宗子享有主祭特权的规定,配以小宗五世迁祖的规定,家族以致国家内部贵贱尊卑的等级序列就牢固地确定下来了。礼之重要,正在于此。

周朝的继统法逐渐演变成覆盖全社会的宗法制,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通过“授土授民”的方式建立起来的等级过分严密而又缺乏弹性的制度,从根本上说,是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适应的专制制度。周公旦创立的制度在社会生活比较简单的时期还是能够适应的。但是,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力的提高,人口的增加,社会行政管理职能的复杂化,周王朝逐步走向衰败了。为什么?因为周朝的制度在创立的时候并没有找到理论上的根据,没有经过哲学上的论证。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那样做,缺乏理论上的说明。同时,在家族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制度,还必须有许多过渡环节。周朝还缺乏这些过渡环节,所以,社会制度显得野蛮、狞厉。这就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

孔子生活的时代,用他自己的的话说,叫做 “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礼崩乐坏。周朝周公旦在血缘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宗法政治制度、社会秩序遭到了极大的破坏。诸侯国内部为争夺继承权而互相残杀。如周桓王8年,鲁国的公子弑鲁隐公而立公子允,是为鲁桓公。周桓王10年,宋国宋殇公的族兄太宰华督弑殇公而立公子冯为宋庄公。诸侯国之间则更是互相征伐,争当霸主,纷乱不已。周王朝的威严扫地。管仲相齐,帮助齐桓公创立了霸业。齐桓公41年,管仲去世。两年后,齐桓公也去世。齐桓公的五个儿子争立,发生内乱。齐公子昭逃奔到宋国。宋襄公联合曹、卫、邾三国共同出兵护送公子昭回国即位,是为齐孝公。齐桓公称霸以后是晋文公称霸,然后又是秦穆公称霸等等。到了春秋末期,各国普遍发生了内乱。孔子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登上了社会历史的舞台。

 

 

(未完代续)

 

参考书目: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刘再复:《林岗:传统与中国人》

周桂钿:《中国传统哲学》

《中国古人论天》

陈致平(台湾):《中华通史》

王锐生 景天魁:《论马克思关于人的学说》

刘祚昌等:《世界通史(近代卷)》

 

(本文原载《太平洋论坛》杂志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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